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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狮岭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9-07-15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狮岭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的,请径向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

 

 

 

 

狮岭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8]54号)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花都区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花府办[2009]12号)精神,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穗字[2008]9号,下称“补充17条”)关于“争取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实现养老保险基本覆盖全体农村居民”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狮岭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印发广州市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8]54号)规定,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深入宣传发动,努力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障意识,采取积极的工作措施,引导、动员农民积极参加养老保险,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督促检查全镇具体实施工作,落实各项任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长:徐伟新(镇政府)

副组长:温日升(镇党委)

        刘振强(镇政府)

        陈耀斌(镇政府)

  钢(镇政府)

刘欢容(镇党委)

杨利沾(镇党委)

江广钊(镇党委)

李庆祺(镇党委)

        王伟新(镇党委)

        袁建邦(镇党委)

        利子仁(镇党委)

        罗桂妹(镇党委)

        童志辉(镇党委)

        梁有胜(镇党委)

        罗伙生(镇政府)

        何婉云(镇工会)

        叶志锋(镇政府)

 成员单位包括: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农业办、镇财政所、镇文体中心、狮岭派出所、芙蓉派出所、狮岭地税分局以及各村(居)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黄相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刘志平同志担任。

各村(居)委相应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村(居)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居)委主任为副组长,村(居)劳动工作站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职责

(一)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业务指导,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深入基层开展检查指导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和管理规范。

(二)镇财政所负责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资助和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必要经费及时到位。

(三)镇文体中心负责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发动工作。

(四)镇农业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配合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贯彻落实。

(五)狮岭地税分局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欠费追缴等工作。

(六)各村(居)委负责具体落实辖区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按照在201112月底前力争将年满35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基本纳入养老保险保障范围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是我镇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建立的重要标志,对实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老有所养”社会建设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及村(居)委要充分认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性、自觉性、主动性和工作责任感,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真正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达农村广大人民群众。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全镇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村(居)委要制定本辖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确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各阶段工作任务,强化落实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干部的积极性,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保证各阶段目标的顺利实现。要进一步加强镇、村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为农村群众参加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

(三)广泛宣传,积极动员。

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分阶段、分步骤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深入各村(居)委、进入家庭,开展和村干部、群众面对面、点对点的政策宣传工作,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和好处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努力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意识,充分调动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在全镇营造“人人主动参保,大家共享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培训,加强管理。

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建立一支政策水平过硬、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好的工作队伍。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深入理解政策内容和实质,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五)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根据市委、市政府“补充17条”关于“本届政府任期内实现养老保险基本覆盖全体农村居民”的要求,按照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农村户籍居民相关年龄段的人数,结合镇政府确定的工作推进计划和财政资助资金配套安排计划,确定各村(居)委社会保险覆盖目标任务,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村(居)委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指标体系中的“社会保险覆盖率”内容之一进行考核。各村(居)委要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对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委进行通报表扬,对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委进行通报批评。

(六)建立机制,确保实施。

建立工作例会、工作情况交流和通报、工作月报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把握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通报好的做法、好的经验,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94月至6月)。以镇政府名义组织召开全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实施大会;各村(居)委根据实际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镇有关部门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业务和操作培训工作;做好农村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思路,为下一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开展奠定基础。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097月至201012月)。总结试点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通过对试点村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真实感受和得到的实惠生动事例进行广泛宣传,带动和促进工作的全面开展,争取在2009年底前全面铺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2010年的指标任务超额完成。

(三)第三阶段:全面落实目标阶段(20111月至12月)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集中精力解决影响工作推进的热点、难点问题,克服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尤其要解决好困难群体参保难的问题,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惠及全体农村居民,力争在201112月底前将35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80%以上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确保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附件:2009年一2011年花都区狮岭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指标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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